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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课题申报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

2024-03-15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转发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


广电办发〔2024〕48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,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,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:

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,现启动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、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,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,着力加强重点、难点、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,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、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。

二、选题范围

从《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》中选择题目进行研究,可以对题目进一步细化,不接受选题以外的题目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、相关研究机构、高等院校等,实行公平竞争、择优立项。

(一)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,并组建3到6人(包含项目负责人)的课题组。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。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(职务)要求的,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。

(二)项目管理单位(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)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;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,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
(三)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;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;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。

(四)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,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。

(五)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。

四、项目要求

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、专著等。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研究周期为1年;项目成果为专著的,研究周期为2年。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(具体见立项通知书)。项目按照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广电办发〔2020〕144号)进行管理。

五、申报流程

申报分为两步,在网上完成申报,并寄送纸质版申请书。

1.申报网址为http://gdsk.pingshen.nrta.gov.cn。按照系统中的“申报注意事项”操作。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信息注册账号。填报过程可以中途保存退出,也可以进行预览。提交后不能修改,会自动下载项目申请书。网上操作流程结束。

2.打印项目申请书,进行签字、盖章。申请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原件1份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,社科办收,电话010-86098511,邮政编码:100866(只接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(EMS))。请申请人持EMS快递单号到网上查询寄送进程,如显示“收发室签收”即为收到。申报全部完成。

六、有关说明

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。

经过资质审查、两轮评审等程序,立项结果预计9月份前后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“公告公示”栏进行公示,请随时关注。

申报系统咨询电话:010-86096235;17801579644。

申报事项咨询电话:010-86098511、86093064。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.pdf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

2024年2月23日


来源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

https://www.nrta.gov.cn/art/2024/2/29/art_113_66874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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